公司股东所拥有的权利及股东大会行使哪些职权

《公司法》中就公司股东可以享有的权利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主要就包括以下几种:

1、股东身份权。

2、参与决策权。

3、选择、监督管理者权。

4、资产收益权。

5、退股权。

6、知情权。

7、提议、召集、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权。

8、优先受让和认购新股权。

股东大会可以享有: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公司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10、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1、修改公司章程;

12、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3、审议代表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以上的股东的提案;

14、审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