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互联《代理合同》
甲方:______ (代理ID: )
乙方:广东时代互联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作为提供域名注册及虚拟主机信息平台租用服务的提供商,甲方作为乙方该项业务的代理商,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并在遵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的基础上,签定以下合同:
一、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 甲方应为域名及增值业务中所包含的业务及服务进行必要的宣传,并为用户提供基本的技术咨询;
- 如甲方开展乙方的增值类业务,甲方需采用虚拟主机方式建立自己的网站及发展其相关业务;
- 甲方应按双方约定的管理流程与其发展的用户签定统一的业务申请表;
- 甲方应负责其发展用户的后续升级工作(即负责用户在now.net.cn上所使用服务项目的增减);
- 甲方应负责其发展用户的基本技术支持工作,工作范围详细说明如下:
1) 更改密码
2) 修改集团电子邮箱名称
3) 设置URL转发
4) 设置邮件转发
5) 设置邮件自动回复
6) 网站空间使用状态
- 甲方为其发展的用户提供除乙方域名及增值业务以外的服务,如homepage制作等,由甲方负责售后服务工作,也可由乙方负责,双方协商决定;
- 甲方和甲方发展的用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邮电部《中国公用计算机互联网国际联网管理办法》和《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暂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 甲方应为其发展的用户开据全额发票,并承担相关税费;
- 甲方应执行乙方规定的统一资费及服务标准(资费及服务标准以乙方网站www.now.net.cn公布的信息为准),不得擅自进行更动。
乙方责任:
- 乙方负责增值业务系统安全可靠的运行;
- 乙方负责域名注册系统的正常运行,为甲方发展的用户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如电话、在线技术支持等),但不包括甲方责任的内容;
- 乙方负责制定相关的资费标准和服务标准;
- 乙方按要求为甲方开具发票(发票总金额不超过甲方所汇的实际金额)并以挂号件形式寄至甲方登记的地址;如甲方在发票方面有任何特殊要求(如为客户分别开票等),须在汇款传真件上详细说明。
- 乙方在收到甲方业务款后两个工作日内开通相应服务
- 为甲方建立网站提供优惠(按甲方获得的代理价格),并提供必要的宣传。
- 乙方必须为甲方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
- 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代理商制度和代理价格,并将在网站上及时公布或通过电子邮件通知甲方变更后的代理商制度和代理价格信息。更新后的各种信息自公布于乙方网站或通过电子邮件通知之时起生效,非特殊情况上述变更乙方均不另行通知甲方。
- 乙方提供自动查询功能,以使甲方能在网站上查询其业务信息和帐款信息。
- 乙方应对甲方的会员编号和密码及其他甲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 乙方持续完善代理服务系统,以更方便和支持甲方开展代理业务。
二、违约责任
- 甲方如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乙方有权中止合同,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 如因甲方原因(如未按资费标准和服务标准提供服务、付款不及时等)造成用户争议,由甲方负责;
-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虚拟主机服务中断或开通不及时,由乙方负责。
三、免责条件
- 因电信部门检修等原因造成服务中断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 因国家政策法规调整、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服务中断,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四、乙方信息
广东时代互联科技有限公司
营业部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柠溪路599号5栋1层(南香里巴士站工商银行旁)
邮编: 519000
联系人:于辉
电子邮件: support@now.net.cn
电话: 0756– 2281070 2281071 2281072 2281323 2281762 2281763 2282522 2282583 2282587
传真: 0756–2282526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珠海市香洲支行
帐号: 2002020419100000709